今天是:
主站首页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新闻信息 | 教育 | 校园 | 图片 | 教研 | 论文 | 课题 | 荣誉 | 学校 | 师生 | 视野 | 法规 | 交流 |
校务公开 | 通知 | 文件 | 投稿 | 栏目 | 安全 | 心理 | 学校 | 党建 | 团委 | 专题 | 远程继续教育 |

关于开展第六次全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11-29 16:30:38 来源:校办  作者:   阅读:2911
赣教师字〔2010〕27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社会地位,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充分发挥好他们的楷模和表率作用,激发广大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开展第六次全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经报省人民政府同意,2010年我省特级教师评选名额为240名。评选名额实行差额推荐,推荐名额由省教育厅按各设区市中小学教师(含省属高校附属中小学校教师)比例,分小学、中学层次乘以1.2系数下达(详见附件1)。校级领导及教研员推荐名额不超过省厅下达推荐名额的10%。
    二、评选办法
    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省委教育工委扩大会议研究并报省人民政府,分层分类制定了中学、小学(幼儿园)、教研员及校级领导参加评选特级教师条件和办法(详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特级教师评选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各地要加强领导,指派专人负责。要将评选办法下发到各县、校,并在校园网和当地教育网发布,让广大中小学教师充分了解评选办法。
    (二)坚持条件,择优推荐。各地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条件,好中选优,将群众公认的优秀教师推荐上来。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省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农村一线教师。
    (三)严格程序,阳光操作。特级教师评选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需经过学校民主推荐、县级评议投票、市级考察初审、省级评审四个环节。各地要严格按照《江西省特级教师评选办法》中规定的程序阳光操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四)做好材料审核申报工作。要认真审核推荐人选的资质和有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和本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人验明无误后,要在复印件上标注“与原件无异”,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未标注、未签名盖章的一律视为无效)。有关复印材料要按《申请人资质、业绩材料目录》(附件3)的要求,逐人装订成册、装袋,编号后(001-999)与《江西省中小学特级教师推荐表》(附件4)一并报送(一式两份)。同时需报送DVD光盘一张,内含本人数码彩色半身照片一张及30分钟左右教学录像。
    有关材料请各设区市教育局汇总并填写附件5,于2011年1月28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师资处。
 
    附件:

    5附件5:申请人信息汇总表.doc




上一条:江西省 2010 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公告
下一条:江西省2011年高校招生简章出台 12月10日高考报名

·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远程培训优秀微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景德镇市第十六中学关于开展以提炼“景德镇精神”为主题的系列活动的通知
·我校召开关于开展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暨“弘师德、正师风、铸师魂”主题教育活动动员大会
·关于开展全市第八届中学理、化、生、小学科学学科教师“三个一”竞赛活动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开展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的通知
·十六中学关于开展“党旗飘扬我成长”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我校关于开展2011年全市青年教师“五项全能”竞赛预赛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省第二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反腐倡廉建设理论征文的通知
·关于开展“做公道正派之人,建公平正义之家”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发表,查看评论(0) 打印本页 搜索相关信息



Copyright © 2005-2010 602School. All rights reserved. 校办电话:0798-8465279 传真:0798-8465025 邮编:333001
地址:景德镇市航空路16号(市内乘K35路、36路至终点站) 赣ICP备05001460号 管理员: 58861118景德镇市第十六中学